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郑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聚焦“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坚持“三并原则”、深化“四项建设”、打造“五个高地”、弘扬“六干”作风,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43.1万件,办结232.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65.79%和83.52%,法官人均结案398.3件;其中省法院新收1.48万件,办结1.42万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处于或优于最高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
(一)全面充分履职,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56万件,判处罪犯9.2万人。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009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8件309人,涤清社会风气、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542件1036人,追赃挽损190.9亿元。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审结涉缅北电诈专案2144件3353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299人。缅北“四大家族”之一的明家犯罪集团,发展和依托家族掌控的武装力量,设立多个电诈园区,对中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涉赌涉诈金额100余亿元,杀害、伤害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造成14人死亡、6人受伤。温州中院判处39名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判处明国平、明珍珍等11名被告人死刑,对境外电诈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严重侵害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犯罪行为“虽远必诛”的坚强决心。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868件939人,其中原为省部级2人、厅局级11人、县处级64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42件46人,让“围猎者”付出代价。严惩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审结教育医疗、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征地拆迁、侵吞集体财产等领域腐败案件220件,努力净化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苏增添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局长钟自然犯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行长张红力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彰显党中央“出重拳、零容忍”的反腐决心。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对婚恋家庭、邻里关系、医疗卫生等领域风险隐患滚动排查、靠前化解,防止小案变大案、民案转刑案。推进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审结涉房地产案件5.09万件。某楼盘受疫情等影响交付延期,购房业主纷纷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慈溪法院通过“示范调解”一揽子化解600余起纠纷,实现购房者权益保障与企业正常经营双赢效果。陈某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过户前恶意办理抵押贷款,骗取财物数额巨大,云和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有力打击房产“先卖后抵”违法行为。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审结金融案件32.8万件,发布金融审判工作报告和助力破解企业融资难典型案例,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全省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全覆盖入驻县级综治中心,指导调解成功案件59.57万件,成功率46%。各地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参与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多元解纷格局;杭州法院助推综治中心设立“调解院”,统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三支队伍,前端化解纠纷16.4万件;台州法院助推综治中心完善“一窗受理、分层过滤”工作机制,3.2万件纠纷在前端妥善解决;绍兴法院助推构建“村社书记解纷团”工作机制,综治中心统筹调度村社书记参与解纷,强化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就地解决,促进综治中心运行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群众观念从“有事找法院”向“有事先找中心”转变。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商事调解机制改革,引入律师等专业力量化解纠纷18.5万件,为当事人节省解纷成本14.8亿元。
助推现代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并重,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43万件。做深做实府院良性互动,会同省政府召开第十二次府院联席会议,支持复议机关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一大批行政争议得到源头化解、实质化解,涉重大工程项目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下降5.7%。新昌法院聚焦镜岭水库移民安置工程,设立重点项目共享法庭,并就征收补偿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先后助推两批共5000余户移民顺利签约,有力保障民生福祉和重大项目建设。
(二)做实为大局服务,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妥善审结涉企案件63.8万件。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对6899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行为,审结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案件767件。海宁法院审结某民企内部贪腐案,对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企业巨额财产的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生产经营秩序。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有效拯救”和“有序出清”的积极作用,审结破产案件3997件,化解不良金融资产415.46亿元,盘活土地1.11万亩、房屋203.95万平方米,安置职工6200余名。宁波某老字号酿酒公司因债务危机陷入困境,北仑法院坚持“可重整不清算”,府院联动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助力企业涅槃重生,年销售收入超1.2亿元,纳税超千万元,解决近200名职工生计。
助力加快建设创新浙江。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5万件,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总额10.5亿元,同比增长38.2%。罗某、孙某伙同境外人员刺探国内某新能源电池龙头企业研发数据,鄞州法院判处两被告人为境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坚决有力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数字化改革,“版权AI智审”应用在全国推广,累计受理20个省份262家法院查重申请1.75万件,查出在先使用1.2万余件,有效遏制权利滥用和虚假诉讼行为。加强司法裁判对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规范引领,杭州法院审结“AI种草案”“AI换脸案”等新类型案件,清晰划定技术应用的法律红线,保障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助力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案件9282件,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主动选择到浙江法院诉讼。香港籍与巴拿马籍油轮在美国西海岸水域发生碰撞,双方分别在中美两国提起平行诉讼,宁波海事法院积极行使涉外管辖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到位,充分展示中国司法的公正专业、高效便捷。持续提升涉外法治保障水平,宁波法院建设“域外高发法律风险查询提示”应用、台州法院制定“企业出海”法律指引,让企业“出海不触礁”。着力服务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审结涉自贸区案件8000余件。舟山法院妥善化解凉潭岛铁矿石中转基地土地腾退纠纷,保障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针对涉外案件送达难问题,宁波海事法院构建专用电子邮箱域外送达机制,近80%的案件当事人收到邮件后主动应诉,助力涉外案件办理提质增效。高标准承办第二十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承接拉美国家法官研修班,助力扩大“一带一路”司法“朋友圈”,以“浙江之窗”生动展示“中国之治”。
助力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年为契机,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发挥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66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03件,判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1.3亿余元。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富阳法院在办理某旅游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会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引入资产绿色评估和投资人绿色准入机制,助力企业转型重整成功,实现生态保护、资源盘活、企业重生的多赢效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南太湖法院及时准确适用诉前禁止令,有效避免濒危植物新物种长兴水韭遭受破坏,入选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年度典型案例。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果亮相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生态文明国际论坛,向世界展示司法守护美丽中国的别样风采。
助力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加大优秀传统文化司法保护力度,审结涉及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案件49件,以严明司法守护历史文脉。依法支持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审结文旅消费纠纷468件、涉网文网剧网游为代表的文化“新三样”纠纷600余件。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以案释法引领社会风尚。许某交通肇事后,因受害者正常催讨医疗费而选择自缢,海盐法院依法驳回其家属索赔请求,纠正“谁死亡谁有理”的错误导向;临平法院判决醉酒后在副驾位使用辅助驾驶系统“无人驾驶”的行为人构成危险驾驶罪,为智能驾驶厘清责任边界;柯桥法院认定假借“风水改运”“符咒招财”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抵制封建迷信、促进移风易俗;海曙法院认定超出公众容忍限度的建筑反射光构成侵权,依法规制隐蔽性污染行为,守护市民安居环境。通过一个个“小案件”生动讲述“大道理”,以公正裁判传递法治正能量、以法治自信厚植文化自信。
(三)坚持人民至上,以“如我在诉”的实干实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公正获得感
优化普惠均等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全面升级“互联网+”诉讼服务,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一体化建设。针对老年群体诉讼能力不足问题,设置适老诉讼服务专区,温州、湖州、衢州等地法院建立“社会观察团”“银耀天平”等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夕阳红”撑起法治蓝天。深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25家法庭经验做法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数量居全国首位;4家法庭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丽水法院推行“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常态化开展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调解,生动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东阳法院巍山法庭选派法官下沉村社担任“荣誉村书记”,加强调解指导,纠纷前端化解量上升70.3%。开展共享法庭建设提质增效年活动,全省共享法庭参与指导调解50.13万件次、化解纠纷33.71万件,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协助执行45.44万件次,受到基层和群众好评。衢江法院在大型商贸市场设立共享法庭,推广电子合同范本,为中小微商户送上法治“锦囊”,促推成讼纠纷下降超九成。
依法维护民生权益。妥善审理涉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22.9万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927份,督促“依法带娃”;用好用足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台州法院打造“和合家事”调解模式,深入开展家事调查、家庭教育,促进200余个家庭构建良好亲子关系;吴兴法院成立“吴”微不至亲情陪护团,帮助40余名受家暴伤害、抗拒探望的未成年人重回生活正轨。深入推进人社部、最高法院“裁审信息比对机制建设”试点项目,会同省总工会建立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协同保护机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2万件,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某家居公司股东以1元价格转让股权,企图通过“职业背债人”恶意拖欠职工工资,江山法院查清逃债事实,帮助职工追回全部工资。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2706.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876.3万元。楼某因交通事故致高位截瘫,又罹患癌症,武义法院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保障其正常生活,用心用情传递司法温度。加强涉军维权工作,深化军地共享法庭建设,审结涉军案件138件,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合力攻坚破解“执行难”。积极助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全省法院执结案件76.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008.5亿元。湖州市委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执行工作机制,丽水市委连续组织开展执行终本案件出清专项行动,温州市委将协助执行事项纳入综治中心职责清单,各级党委对执行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加大交叉执行力度,推动攻坚破难,全省法院交叉执行案件2.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8.3亿元。探索建立“失信限消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为2.4万家诚信企业修复信用,激扬守信正气,激发市场活力。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判处拒执罪1252件1386人。台州法院专项整治“借名持车”规避执行行为,司法拘留41人,执行到位金额316.3万元,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四)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院,保障法院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牢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持续以思想建设强化政治建设,常态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主题,开展“院长论坛”“法官论坛”“思想大讲堂”,教育引导全省法院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委领导下解决事关群众利益和司法公正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省法院党组作用,加强对全省法院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力度,压实党支部管思想、管干部、管业务、管落实的实质化职能,确保中央和上级部署在全省法院一贯到底、落地落实。省委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出台加快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的有关意见,实现省、市、县三级党委法院工作会议全覆盖,为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抓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健全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纳入“四类案件”监管4.8万件;阅核结案89.49万件,经阅核的案件申诉申请再审率0.43%,比全省整体数据低0.45个百分点。连续第8年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评查改判发回、信访申诉等案件1.4万余件;健全二审、再审随案评查机制,评查案件6万余件,全省法院案件上诉率下降1.9个百分点、一审判决被发回改判率下降0.15个百分点,做实一审实质解纷、二审有效终审、再审有错必纠。持续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推进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有机衔接、统筹兼顾,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一次性解决,平均每起纠纷经历的诉讼程序降至1.36个,明显优于全国均值。积极推进“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使用,完善上下贯通、规范高效、标准统一的法律适用问题解决机制。
持续加强数字法院建设。圆满完成全国法院“一张网”研发和上线试运行两大任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的“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从浙江走向全国,实现数据全国联通、业务跨省协同、流程标准统一,为身处各地的当事人提供便利诉讼服务,为各级法院法官办案赋能增效。用好“司法审判行为风险防控系统”,升级“法官律师办案动态监管应用”,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深化减假全域数智协同综合改革,推动在金华先行先试“两项指数”评价体系并向全省推广,科学量化罪犯悔改表现和再犯风险,规范减刑1.89万人、假释5626人,促进罪犯改造自新,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各条线均衡发展、“老中青”优势互补的人才队伍新格局逐步形成,4人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注重司法实务能力锤炼,组织开展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和庭审实务技能竞赛等活动,7篇裁判文书和1场庭审获评全国“百优”,3个案件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49个案例获评全国法院典型案例,10个普法宣传作品获得全国奖项。加强涉外法治能力建设,挂牌最高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浙江基地,推动成立省法学会涉外司法交流研究会,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司法人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基层法院编制资源配置,编制最大使用率达98%,空编率全国法院最低,动态调配法官员额78个,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压力。
以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全省法院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796人次,查处违纪违法106件113人。高站位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章立制抓好常态化落实。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成立浙江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推动法官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从严管理铸就过硬队伍,一年来,全省法院45个集体、118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荣誉,杭州互联网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涌现出沙丽、林彩霞、王群英、许婷婷、吴霞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全省法院树立了榜样。
(五)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刑罚执行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审议意见贯彻落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3件,逐条落实并回复办理意见。针对代表普遍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打出执法司法协同联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数字赋能案件办理的“组合拳”,更好化解纠纷、保护创新。推行“代表跟案”机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调解纠纷、见证执行、专题调研海事审判工作等活动,不断优化各项工作。嘉兴法院开展“安商驿站”活动,拓展人大代表监督形式,以“民主+法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天台法院促推人大对多元解纷工作开展专项监督,龙泉法院助推建立“人大代表助调团”机制,依托人大代表力量推动基层解纷提质增效。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认真研究采纳各项意见建议。21件省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及时反馈。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专程走访省工商联,及时听取意见建议,提升司法保障实效。各地法院与政协积极联动,完善“民生议事堂+共享法庭”等融合互促机制,构建“委员说理+法官释法”多元解纷模式,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
认真接受法律监督。深化法检互动,共同推动打击虚假诉讼、打击拒执犯罪、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落实。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92人次,审结抗诉案件386件,依法改判发回179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依托“司法公正在线”平台、12368热线等信息渠道,构建群众意见接收、办理、反馈的工作闭环,切实把“有信必复”抓实抓好。积极拓宽人民监督渠道,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04万件。绍兴中院打造“司法民情日记”工作机制,收到群众意见4914个,三天内反馈率、按期办结率均保持100%,重复投诉量同比下降18.8%。深化执行公开,全省上线温州法院“驿执通”和金华法院执行公开“三张清单”应用,向当事人发出全流程节点强制公开的短信602万条和“三张清单”11.8万份,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最高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省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为大局服务还要再提效,对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更高要求,一些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还没有很好统一起来,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实干实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办案质效还要再提升,对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问题仍然存在,人民群众感受的公平正义还有温差。三是改革创新力度还要再加大,面对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助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还需持续深化,司法权威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四是作风建设还要再严实,对照越往后越严的更高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个别干警违纪违法,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
二、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习近平同志作出建设法治浙江重大部署20年。全省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聚焦“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走在前、作示范的标准定位,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把牢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政法姓党的政治自觉,持续以思想建设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党的领导为根本政治原则、实事求是为基本方法、人民至上为价值立场、“三个效果”相统一为基本标准、服务保障大局为时代回应,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理念。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上级有部署,浙江法院见行动见实效”。
二是更好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促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围绕“十五五”发展关键领域,聚焦“六个重大突破、六个更加”具体目标,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以法治保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持以法治稳经济,全面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破产审判,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助推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以法治助创新,深刻把握“良好的创新生态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高效协同机制,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司法对新产业、新业态的规范引领作用,助力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坚持以法治促开放,着力提升涉外司法能力水平,完善涉外审判机制,加强海事审判工作,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坚持以法治达善治,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助力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法治树新风,注重通过公正审判树立行为规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坚持以法治护生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
三是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做深做实定分止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动司法工作更有温度、更有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的经验和做法,深化人民法庭、共享法庭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普惠可及的司法服务。着力提高办案质效,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
四是加强法院系统自身建设,推进全省法院工作现代化先行。坚持以抓改革促公正,深化落实“六五改革纲要”,全面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强化立审执兼顾,一揽子解决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做实“办案最公正、效率最高、群众最满意”;持续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更好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深化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不断厚植我省数字法院建设先发优势,以数字化先行支撑和服务浙江法院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严管理夯基础,巩固提升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高标准建设清廉法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正确选人用人育人,大力弘扬“六干”作风,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夯实全省法院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
各位代表,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新作为,全省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求真务实,争先创优,加快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我省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2026-01-27 14:56:05
目录 返回
首页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